(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判刑肯定遭通緝的前立委張俊宏流亡逾9個月後,選在本身新書揭橥會的今天向檢方投案,他的入監廣告示意,寫完書才願入監。

張俊宏下晝近4時在立法委員柯建銘及律師等人伴隨下抵達台北地檢署,他頭戴毛帽、眼鏡及口罩,毛帽下露出灰白頭髮,氣色不佳,面臨媒體發問,他指著本身喉嚨再揮手透露表現沒法措辭。

張俊宏經法警初步確認成分後,被送往北檢第二辦公室,由履行科查看官詢問後發監履行。

張俊宏友人在旁代念聲明默示,「向法院告假,是為了我未寫完的書」,全球化商業文明已進入雲端之時,在台灣設立人權法治的全球自由監視機制,保障世界真和平,令人類文明同步提拔,此時已迫在眉睫,翻轉台灣活路,已在當前!「銷假報到入監服刑,乃為我還沒有完成的法治改造,和已被塌陷的民主根底」。

張俊宏的入監廣告透露表現,今天竣事他長達10個月的請假雲遊隱區,銷假向法院報到,為的是愛崇法治精神,明知此去已無歸期的牢監,小我訟事事小,留給歷史,各人應重視的是和平的要挾。

張俊宏委任律師陳振瑋默示,今天是張俊宏的「文明再進級」新書頒發會,張俊宏沒有現身發表會,是直接向檢方投案,當初未到案是因為有新書撰寫工作未完成;張俊宏因為重傷風,所以沒有聲音可以措辭。

張俊宏被控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涉嫌以購置房地、投資銀行等體式格局,掏空全民電通資產,最高法院客歲2月間依違反貿易管帳法等罪判2年徒刑。

台北地檢署批示司法警員跟監張俊宏,並傳喚他在客歲4月1日到案發監履行,但他在履行前2天走進一棟大樓後即落空行蹤,���行當天也未現身;檢方認定他已竄匿,4月2日發布通緝,通緝時效至民國121年間。

張俊宏別的被控擔負董事長時間間,未經董事會抉擇,就私自乞貸,台灣高檔法院客歲7月間依背約罪判他1年10月徒刑肯定;檢方併案通緝後,法院日前就兩項判決肯定,定應履行2年7月徒刑。1040126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張俊宏新書發表日-投案服刑-091040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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