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道】

女同志伴侶周書綺、王淑儀,為一圓家庭夢,由周遠赴加拿大做試管嬰兒,生下一對混血龍鳳胎,但因國內功令,2人迄今沒法挂號成親,王也沒法擁有兒女親權;王客歲8月到士林地院遞狀聲請收養後代,但遭駁回,王昨天示意,社福機構評估陳訴明白指出她合適收養,法院禁絕來由讓她很傻眼,決議提出抗告。

相伴16年撫養龍鳳胎

36歲的周書綺(周周)和37歲的王淑儀(大龜)從大學時代便熟悉相戀,結業後,2人一同經營網拍服飾,交往、成家已16年,為具有下一代,吃了很多苦頭,4年前2人決定花40萬元,取周女的卵子到加拿高文試管嬰兒。

歷經一番辛勞,周女不��成功懷孕,還懷了一男一女龍鳳胎,今朝孩子4歲,固然2人的關係取得親友祝願和承認,但登記戶籍時,依法只有周能列為生母,王卻有實無名。

王是以但願透過司法路子,確立和兒女間親子關係。客歲8月,律師伴隨下,到士林地院遞狀聲請收養。

民法認定夫妻須異性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即便根據台灣兒童福利同盟文教基金會的評估呈報,認定在對兒童有現實好處條件下,評估王女適合收養,王也主張和周是事實上夫妻。但民法上夫妻是指一男一女,大法官也曾诠釋事實上夫妻是指異性伴侶,王、周並不是夫妻,不合用民法1074條但書第1款,夫妻之一方得零丁收養他方劑女。

法院另指出,今朝社會對多元成家還沒有有共鳴,如承認本案,將使年幼的雙胞胎承受外界重大壓力,對兒童身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顯不符兒童好處,是以駁回聲請。

提抗告爭「一家團圓」

王女昨默示,當初法院要求看收養評估告訴時,他以為法官會持較開放立場審理此案,但終究仍疏忽社福機構專業呈報,加上駁反響請來由讓她很傻眼,是以決定提出抗告,決心要在功令關係上讓他們一家四口團圓。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范?兮昨指出,此裁定形同以公權利宣佈「國家不承認這家庭」,以功令強化社會對同志家庭的輕視目光,帶頭危險同志家庭的孩子,讓她感到遺憾。


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非-男-女-女同收養遭駁回-215036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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