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道】環保署管束空氣汙染需不需要經濟部的同意?立委趙天麟11日透露表現,今朝空污法修法是但願將主管權交還環保署,讓其具有現實的管束發布權,不會再被經濟部以各項發展為由阻擋。不外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回應,空污管制須多部會參與,讓各主管機關配合為全國的空氣品質把關。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情況委員會11日就《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法草案進行計議,多名立委認為,應將法條中劃定「環保署須經過經濟部會同,方能發布特定區域的空污管制辦法」,改為「僅需經濟部介入會商,最後宣布權回歸環保署手中」。但魏國彥受訪時說,空污管制應讓各主管機關一同承當責任,因為管束辦法觸及處所經濟發展與產業構造,須審慎評估才能避免業者驅逐良幣的情形。

【經濟部成為絆腳石?】 「在經濟部會同下,曩昔16年來都未進行任何總量管束。」立委田秋堇質疑,空污法實施16年來,經濟部常以故障產業成長和影響能源為由,分歧意環保署進行總量管束。對此,經濟部常務次長沈榮津辯駁,曩昔6年來已針對高屏的能源與石化產業的空污狀態嚴酷控管,要求利用最好排放手藝、增強潔淨手藝與利用乾淨原料,已成功削減兩成污染,經濟部從未加以「反對」環保政策。

魏國彥也舉《環保基本法》為例表示,個中提到情況回護以永續成長為目的,是以需與多部彙合作,將經濟、科技與社會等多重議題一同納入考量,所以在斟酌空污總量管束的過程當中,須讓經濟部保有談話權。

【環保署應握主導權】 田秋堇攻讦,假如每一個部會都要會同會商,那在行政協商法式中一旦有某部會分歧意,是不是就永久難以針對空污進行處置?立委趙天麟也認為,先前修法草案中讓經濟部僅成為談判機關,便是但願讓環保署把握主導權,成為首要的負責機關,現在又贊成讓經濟部門享宣布權,無疑是自廢武功。

法務部提出诠釋,經濟部若僅為「談判」機關,那麼即使經濟部因影響產業而分歧意空污總量管束,環保署仍可零丁發布;若是「會同」機關,則示意任何空污管束皆須經環保署與經濟部兩邊配合討論與贊成後才能發布。對此,立委與環保署及經濟部始終難以產生共鳴,臨時保存原條則。


以下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環保署管制空污-要求經濟部會同-055300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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