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酒後情緒易失控,往往會造成許多錯誤,且酒後駕車更是害人又害己之行為,嘉義市南門派出所警員柯優清,於日前晚間在文化、民族路口處理交通事故時,意外發覺翁姓騎士身上散發出酒味,而對翁姓機車騎士實施酒測,經酒測後所得數據已超過標準值,警方依公共危險法辦。

嘉義市南門派出所警員柯優清於日前執行晚間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文化、民族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柯員立即趕赴現場,卻見翁姓機車騎士與另一名李姓當事人在案發現場發生爭執,員警在阻止爭吵過程中,意外聞到翁姓機車騎士身上散發出酒味,員警對翁姓機車騎士實施酒測,其酒測值高達0.47毫克,已遠遠超出標準值,當場遭員警帶回,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南門派出所所長羅吉雄指出,翁姓機車騎士稱他與朋友在路邊攤喝完酒,在返家途中,騎機車沿民族路東向西行時,卻遭同向行駛的自小客車突然切入機車優先道,以致他閃避不及才會發生交通事故,為此,他才會與對方發生爭執,但沒想到因為喝酒的緣故,自己反倒觸犯公共危險罪,翁姓機車騎士表示經過這次教訓再也不敢酒後騎車了。


以下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交通違規引爭執-再因酒駕惹官司-102733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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