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氣象局今天(26日)宣布,將從明年元旦起,調整有感地震報告發布標準,將「有感地震」分為「顯著有感地震」和「小區域有感地震」。劃分之後,未來只有規模達到4.0以上,或直轄市震度2級以上的「顯著有感地震」,或是比較特殊敏感的「小區域有感地震」才會對外發布警訊。

有鑑於近年地震觀測站較以往更加密集、儀器靈敏度也更高,因此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經常發布一些地震規模較小,但不致產生災害的小區域有感地震,反而造成應變單位的困擾。因此氣象局26��宣布,明年起,將把有感地震區分為「顯著有感地震」和「小區域有感地震」。

地震測報中心主任郭鎧紋指出,未來只有芮氏規模4.0以上、或直轄市震度2級以上的地震,才會列為「顯著有感地震」,並發布警訊。不過部分比較特殊、敏感地帶的「小區域有感地震」仍然會適時對外示警。郭鎧紋說:『(原音)顯著就是規模達到4.0以上。那雖然規定是這樣子,但是如果說有比較特殊性的,譬如說陽明山的火山地區,地點比較敏感,就是有一些地震有特殊性,有發布的需要的時候,我們還會適時地發布。規模要達到3.5以上、然後任何一個測站3級、然後2個站的震度達到2級以上,我們還是會發布這個小區域的有感地震。』

除了改變有感地震發布標準,氣象局也準備調整雨量分級、並增列「體感溫度」,以符合防災業務的需求、並貼近民眾實際的感受。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示警標準調整-未來-顯著有感地震-才發布-103300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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