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3日電)新北市當局法制局長黃怡騰今天示意,新北市對於食物安全問題,「該罰的就要罰」、「該協助求償就協助求償」,也不解除協助民眾對頂新提出代理訴訟。

新北市議會今朝進行分組審查預算,今天審查到法制局民國104年度預算,新北市議員何博文指出,法制局的業務職掌包括國賠爭奪和消費者保護等工作,每一年也編列很多宣導和營業預算,要求黃怡騰應當根據食物平安衛生治理法,積極自動地為新北市民向頂新代理求償,為市民爭奪公道。

對此,黃怡騰受訪時默示,新北市對於食品平安的問題,一向秉承「該罰就要罰」、「該協助求償就協助求償」,但具體做法要斟酌現行法律,包括消費者回護法、食品平安衛生辦理法等規定。

對於新北市議會但願法制局「代理求償」,黃怡騰說,由於各黨團對於這項接洽還有不同見解,只要新北市議會在大會計議時有決議的話,法制局會全力支持,並協助民眾對頂新提出「署理訴訟」,屆時會請民眾提供傷害的證實,由法制局提供相幹的法令協助。1040123


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頂新受害人-新北不排除代理訴訟-103846019.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r9949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