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高檔法院今天判決兩件特殊股二審官司案,高鐵都敗訴,這也是台灣高鐵首件分外股訟事二審敗訴案,台灣高鐵將上訴。

台灣高鐵發言人劉文亮說,高鐵公司必然會提起上訴,並視上訴效果再決議後續因應做法。

台灣高鐵今天敗訴的是中華開辟和欣陸公司(大陸工程團體)要求贖回分外股案,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高鐵公司敗訴,共須籌付逾新台幣11億元贖回特別股。

台灣高鐵在興修時代,以發行出格股體式格局籌扶植經費,今朝積欠特殊股股東392億元、未付股息141億元,共533億元。

台灣高鐵出格股股東從民國101年11月起陸續提起44件股本及股息訴訟,已有6件法院一判決台灣高鐵公司必須贖回股本。

台灣高鐵提出上訴後,今天中華開辟與代表大陸工程的欣陸公司贖回迥殊股二審案,台灣高鐵仍敗訴。

交通部研判,償還所欠出格股本是台灣高鐵依法無可避免的責任與義務,按一般司法案例,最快3月就會三核定讞,台灣高鐵勝訴機會不大,必將引發連鎖效應,台灣高鐵若沒法張羅533億元,帳面將破產,導致合約終止,當局將接收。

原本交通部與台灣高鐵但願透過財改案,解決台灣高鐵財政結構欠安與迥殊股問題,但財改案未能在立法院過關,交通部做接收準備,但也不摒棄最後努力,台灣高鐵正研擬新的財改案,盼能拯救危機。1040303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特別股二審敗訴-高鐵將上訴-120325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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