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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5.04.01 翁嫆琄/台北報道
針對今(1)日《壹週刊》報道,大巨蛋的23份公函中,都有總統馬英九的親筆簽名,而非副市長以馬的簽名章代行,可見得他說不清晰是假的。但總統府談話人陳以信駁倒,馬之前接管專訪時,僅指美河市案並不是由市長決行,故「具體內容不認識」,並非指大巨蛋,目前外界把2案混為一談,是「張飛打岳飛」。

陳以信還原馬英九確當天說法為,「美河市從定案,一起頭簽上來時,那時是由我們副市長決行,我只是知道,但具體內容不了解,我們也願意接管任何查詢拜訪。至於大巨蛋的部份,我記得在2003年時,因為它變更了合力廠商,是以其時准備委員會決意廢除,然則它(遠雄)提出申述後,到了中心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認為我們的廢除是欠妥的,要求我們再跟它(遠雄)從新繼續簽,在這類情形下,中心對我們是有指點的感化,我們就遵守了。」

陳以信強調,昔時台北市捷運站地盤結合開辟案多達數十案,台北市當局早已確立一套分層負責的審核法式,在副市長或秘書長的層級代為決行是常態,是以,馬市長常常沒有看到公函。但大巨蛋案是市民(特別是棒球迷)高度關心的市政扶植,當然馬市長關心的水平也紛歧樣。

他指出,昔時中心工程會撤消北市府的廢除處罰後,北市府不服還提出申述,但仍被中心所駁回。北市府2度得不到中心支撐,只得繼續與遠雄議約。可見北市府從入手下手就未左袒任何特定廠商。

陳以信轉述馬英九的說法強調,不論是美河市或大巨蛋,都是台北市當局所鞭策的市政建設。豈論是不是親身核定,馬昔時身為台北市長,天然要負成敗的政治責任。馬英九也說,假如履行過程當中確有同仁違法失職,馬本人「絕對不會回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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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tw.news.yahoo.com/不熟大巨蛋-府-馬只說不了解美河市-035252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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