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林務局管理站主任王專吉酒駕撞死吳姓大學兄妹,因肇事逃逸且未和家屬達成和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8年半定讞。

去年6月15日清晨,林務局台東林管處成功工作站主任王專吉酒駕躲避警方攔檢,在僅有2線道的台東市開封橋擦撞機車,機車上吳姓大學生兄妹死亡。

台東地檢署和台東地方法院調查,王專吉坦承酒後肇事,但否認肇事逃逸;他說感覺車子撞到異物後,他在不遠處停車,隨後警車就趕到,他立即告訴警方好像撞到機車。

當時處理的員警也證實,在未發覺車禍時,王專吉主動自首肇事,並且帶員警到車禍現場。

法院審理認為,王專吉雖然符合自首條件,但王專吉是在預期警方和路人遲早會發現真相的心理下自首,不是真心悔過,且自首無助於挽回兄妹的生命;再者僅為了逃避攔檢,在市區高速行駛肇事,因此法院認為不應減刑。

另一方面,雖然王專吉多次誠意和解,但未和家屬達成和解,依酒駕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刑7年,肇事逃逸判1年10個月,合併執行8年6個月。

今年10月底,高等法院維持8年6個月判決,王專吉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判刑定讞。

兩兄妹父親吳旺洲說,法律上有盲點,他也只能接受。他表示,酒駕肇事致死最高只能判10年,但對家屬而言是兩條人命,法官這種判決應該算是很重了,至今對方尚未和他們達成和解。1031229


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酒駕撞死兄妹-王專吉8年半定讞-073225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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