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前米迪亞暴龍隊執行長施建新不滿上網搜尋他的名字會出現假球案報導,打訟事要求Google刪除搜索成績。台北地院判決他敗訴。

按照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施建新捲入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遭到檢方告狀,但1、二審法院都獲判無罪。

他後來更名為施允澤,但不滿上網搜尋「施建新」會出現假球案報導,認為歹意中傷的言論侵害他的名譽及隱私權,因此依消費者保護法等法條,提告要求Google台灣分公司刪除搜尋結果和搜索建議環節字。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施建新固然獲判無罪,但搜索引擎營業是由Google美國總公司辦理經營,Google台灣分公司無權刪除,何況消保法保護的法益不包孕信用權和隱私權,施建新的主張沒有事理,判決敗訴,全案可上訴。

民眾為了維護個資隱私,而與提供搜尋服務的網路引擎交鋒,在國內外都引起爭議。歐洲同盟(EU)最高法院在客歲5月判決撐持「被遺忘權」(right to beforgotten),認為在小我根基權因個資公然而受損,且公然不符公共好處的時刻,人民有官僚求網路搜索引擎移除。1040121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前米迪亞老闆-告google敗訴-052743955--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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