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日電)彰化地院今天就頂新案羈押庭裁定,魏應充、陳茂嘉、常梅峰,以及楊振益等4人保持交保裁定,但魏應充保金從新台幣1億元提高為3億元。

至於陳茂嘉、楊振益和常梅峰等3人保金仍保持500萬元。審理此案的審訊長吳永梁強調,3人有羈押的緣由,但無羈押之必要,且其他還沒有詰問的證人,不影響環節事實,因此保持原裁定。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召開羈押庭,羈押庭在正午竣事,審訊長吳永梁、法官呂美玲、張琇涵本來宣布下午2時10分作出裁定,但直到下晝3時25分才進入法庭。

吳永梁等人也準備了投影片,說明羈押的來由及要件,也針對檢方提出的抗告來由和台中高分院的裁定書,逐一作出說明。

吳永梁透露表現,魏應充等人有羈押的原因,但無羈押之需要,而全案雖仍有證人還沒有詰問,但證詞應不致影響要害事實的認定,是以維持原裁定。

吳永梁指出,審酌台中高分院的裁定和當事人的小我財力,依比例原則提高保釋金額,裁定魏應充以3億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海出境,天天需到派出所報到。1040203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回帝寶過年-魏應充3億交保-084741916.html

好站推薦:貴金屬回收 精準掌握民意 政院召開網路研習營
排水管不通怎麼辦
高雄報廢車
金回收
海釣船
電音三太子
黃金泡菜
尾牙活動
高雄網頁設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r9949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