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計程車司機因車子拋錨下車推車,未注意前方是斜坡,車輛失控暴衝下坡,輾斃上街買早餐的蕭姓婦人。陳被依營業過失致極刑處刑一年四月,被害人家族要求侵害補償,士林地院判陳應賠死者丈夫和一對雙胞胎兒子共四百一十萬元。

「我已六十五歲了,出獄後不知道還能不克不及找到工作。」陳姓司機稱和家人已無聯系,生怕賠不了錢;據了解,法官調查發現,他財產只有一輛汽車。

陳姓男子原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二○○六年遭吊銷,不外他仍開著計程車各處跑。二○○九年八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忠孝東路時車子拋錨,他站到駕駛座旁一邊推車、一邊節制偏向盤,卻未注重前方斜坡過陡,整輛車失速往下衝。

蕭姓婦人出門買早飯,看到陳的車子故障還銳意閃避,但仍遭「拋錨車」撞上;蕭婦因胸部挫、壓傷,急救後不治。

蕭婦的丈夫默示,老婆過世時,雙胞胎兒子才十歲,孩子還懵懂就失恃,要求陳補償精力慰撫金和撫養費。

蕭婦的丈夫說,事發至今,除領取強制第三責任險保險金外,陳姓司機沒有任何賠償,對他們根本是二次危險。陳則宣稱「是她從路邊走出來的」。

法院認為,車輛機件故障、熄火時,必須將車子停放路邊,等專業人員拖吊、維修,不能冒然推車,不然可能擴大變亂,再生新的危險;陳自行推車害人家庭破裂,又不願出頭具名解決,判他補償四百一十萬元。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拋錨-運將推車-遇下坡撞死人-013300302.html

好站推薦:尾牙表演 國泰金打亞洲盃 啟動3引擎 尾牙表演
苗栗徵信
婚禮企劃
排水管阻塞
台北市汽車借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r9949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