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的陳男中年轉業不順,在家無聊,翻到當老師的老婆存摺,指控妻子明明薪水很高,存款卻很少,他的男人自尊心作崇,找老婆質問錢花到何處,妻申明無用,陳男要求離婚,但法官判禁絕。

兩人的兒子上法庭為母親抱不服,他說多年來受委屈的是母親,該提離婚的是母親,而非父親。兩人成親 30年,育有1子1女,他向法院訴請要離婚,1、二審都駁回他要求。

陳男說,13年前他改行不順常在家,無意間翻到妻子的農會、郵局和銀行存摺,才知妻子薪水高,在沒承當家計之下存款卻不多,他質問老婆薪水花到何處?妻只說補貼子女生活費,苟且帶過,令他不滿。

他以老婆對財產有所保留,未照實奉告,已造成夫妻猜忌,無相信根本,彼此暗鬥分房13年形同陌路,對公婆立場也欠好,要訴請離婚。

陳妻否認,她說與公婆同住,丈夫只給公婆生活費,卻沒給她;後代出生後奶粉、尿布和教育費用,甚至房屋修繕、電器用品都由她支付,丈夫每個月給2萬元生涯費,不夠支應家計;她曾以薪水買海外基金和保險,遇金融風暴吃虧慘痛,因此才存款不多。

法官表示陳男質疑老婆婚後財產流向,拒絕與妻溝通,是造成婚姻裂痕主因,妻子仍對他有夫妻情誼,且二人兒子作證指父親內向,與母親溝通少,否決怙恃離婚,因為母親沒有做錯事;法官是以認定陳姓夫妻婚姻失合,首要責任在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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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翻妻存摺-不信錢少-失業男訴離-181100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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