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殤案17日勝訴,桃園市長鄭文燦稱是「遲來的正義」,今朝場區內含氯汙染物資消滅約9成,可望在3年後解禁,在爭議未解之前,7.2公頃的整治場址不得生意和調動,並供應相幹檢修資料,讓成心上訴的員工繼續興訟。
RCA廠傾倒有毒廢物,泥土汙染部份已於1998年取得節制,不外地下水汙染嚴重,乃至舒展至廠區外1公里,而廠商自2005年提出整治計畫,至今仍未解決地下水汙染。
儘管顛末10年整治,廠表裏還有12口地下水井不符標準,汙染物最崇高高貴標5倍。根據整治計畫,廠商須在本年6月23日前改良地下水質,若沒法如期完成,將考量地下水弗成節制的前提後,以最嚴厲體式格局評估,得依《土汙法》罰20萬至100萬元,並順次延續開罰。
環保署土汙基管會參事兼履行祕書馬念和示意,憑據最新的地下水井監測資料,廠區51口地下水井中,還有5口井的氯乙烯濃度超標約5倍;廠外29口井中,有7口地下水井的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濃度還在標準值之上,超標2至5倍。
馬念和說,即便地下水汙染整治已達標準,環保局仍會延續監測最少1年,以確保地下水質已相符劃定,假定個中還有超標的情形,會要求廠商繼續整治,直到汙染景遇全數取得改良。
桃市府環保局水保科長葉孟芬說,經由法商湯姆笙公司斥資3.14億、以增強還原脫氯法改良,整治已有初步功效,環保局會延續督促業者提出更積極作法加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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