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蔡依珍、呂妍庭、張朝欣、林駿剛╱綜合報道】

桃園市專營水產養殖批發的明泉國際公司,本年3月委託屏東宏益冷凍加工廠代工製成蒲燒鰻的活鰻魚,被驗出含致癌的孔雀綠等禁藥遭退貨,明泉還加工製成蒲燒鰻販售,桃場地檢署查看官姚重珍昨批示嘉義縣調查站,會同桃園市調解及衛生局睜開搜刮,查扣3946公斤的毒蒲燒鰻制品、半制品,實時阻止毒蒲燒鰻流入市情。

業者余文全被依違背《食物平安衛生管理法》第15條1項3款不得製造、加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資或異物送辦,最重面對7年徒刑及併科罰金。他太太喊冤說雲林本地檢測都過關,「怎麼到了桃園就說有問題?」余訊後檢方諭令50萬元交保候傳。

曾被退貨自行加工

嘉義縣調站上周接獲情資指出,屏東有冷凍加工場業者加工到含孔雀綠等禁藥的鰻魚,經求證屏東宏益公司,確認真有此事,2周前宏益已將2811千克半制品退給明泉公司,因擔憂業者會將毒鰻銷到市場,立即傳遞桃場地檢署,27日前去明泉公司搜索。

查看官姚重珍批示嘉義縣調站等單元搜索明泉公司2處廠房,包孕一小型加工場,查扣市價400萬,重達2891千克的蒲燒鰻制品及1055公斤白燒鰻半制品,負責人余文全坦承因不勝損失,雖被屏東加工場退貨,仍以自家的小型加工廠加工,籌算以市場零售體例銷出,不外按現場查扣的數量,毒鰻魚應未流入市情。

稱來自雲林養殖業

檢調調查,屏東宏益公司和明泉合作多時,本來宏益要接單代工時,都邑要求出示查驗證明,此次因兩邊合作良久,明泉的5050公斤的冷凍鰻魚又提早投遞,宏益才會協助加工,但加工到一半,宏益自行送驗就發現含有禁藥,便把2811千克的半成品全退給明泉,並索取加工費。

余文全供稱,含禁藥的鰻魚首要來自雲林縣沿海的養殖業者,因數目多達5000千克,縣調站推測供貨上游應不止一家養殖業者,今天就會睜開查詢拜訪,進一步比對余文全說法是不是可信。

雲林縣衛生局透露表現,活鰻還沒有肯定來自雲林,衛生局延續查證中。「雲林鰻魚生產合作社」則說,台灣不使用孔雀綠已良久,問題鰻魚可能來自信陸。理事主席林生恩默示,台灣鰻魚大多外銷至日本,之前曾被驗出含有禁藥,造成業者極大損失,經養鰻業者自律,這幾年已沒有人利用孔雀綠。

業者喊冤盼還清白

林生恩說,雲林養鰻業者為了確保商譽,沒有人會使用孔雀綠等禁藥,且販售之前需經由數次檢討,加工場也會複驗,使用禁藥基本是「自尋絕路末路」,但願相關單元查明問題鰻魚濫觞,還給雲林養鰻業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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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3-9噸毒蒲燒鰻-險流入市面-215007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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