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今天出席陸委會所主辦的「兩岸互動與交換-歷史時光迴廊特展」揭幕典禮時,在1992年國統會全部會議記載歷史文件前立足好久,媒體扣問前總統李登輝說沒有「九二共識」,總統手指著��件上李登輝簽名處說三度默示「那這位是誰」?
馬英九強調,「這不是去奉迎大陸,這是中華民國憲律例定,我們憲法怎麼可能允許二個中國呢?怎麼可能允許一中一台呢?怎麼可能容許台灣自力呢」?這很清晰,所以「一中各表、九二共鳴是站在憲法上的,憲法增修條則第十一條也寫著自由區域與大陸地域間人民權力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的地方理,得以法律為稀奇之劃定。
馬英九展覽致詞時指出,「不是有人常常說沒有九二共鳴嗎?九二共鳴是蘇起發現的,世界上沒有這個器械,方才我們看這個展覽看的很清楚」。
接著他拿出文件說,「九二共鳴一共有四個主要的文件,第一個是在民國81年8月1日,總統李登輝在總統府和國統會的第8次會議,評論辯論關於「一個中國涵義」,「那時刻大陸進展跟我們討論這個問題,我們說文書驗證這問題不需要計議,而大陸一向在對峙」。
馬英九說,那次會議中經由過程一個非常主要的抉擇,「海峽兩岸都對峙一個中國的原則,但付與的涵義有所分歧」,他把這些字放慢速度逐字唸出,強調這是非常主要的一個觀念。
他說,那時主持會議的就是李登輝,「有了這個定案」,昔時10月底,海基會派人到香港跟對岸協商,兩邊各提了五案,最後不歡而散,「11月3日海基會又去函給大陸,說我們經由主管機關的同意,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我們以口頭體式格局各自表達,換句話說是各說各話的情形」,11月16日海協會回函默示「接管、尊敬我們的說法」,所以九二共鳴是白字黑字寫下來的,並且雙方都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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