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很多兇殺案判決,殺人兇嫌手段就算再兇殘也都免死。
繼黃靖雯殺戮男友分屍命案、湯姆熊遊樂場男童遭割喉案後,去年高雄市,産生的母女兇殺,那時狠砍41刀的嫌犯蔡永清,也因為被認為似有一絲悔意,判處無期徒刑。
去年9月14日一場透天厝火災,消防人員攻進現場,卻驚覺火災只是為了袒護兇殺血案,因為一對余姓母女倒臥客堂,身上、地上都是鮮血。
目擊民眾:「死者全身都傷呀!被砍得很慘,應當是凶殺案啦!刀傷。」
40多歲的女屋主,胸部有致命穿刺傷,手部有刀傷,別的19歲的女兒致命傷在心窩,四肢舉動多處刀傷。結果抓到兇手是受顧擔負司機的蔡永清,和女屋主交往,以後起爭執,蔡永清認為自己被哄騙,懷恨在心!
整整41刀殺了女屋主,也沒放過無辜的19歲少女狠砍了16刀兇殘殺人!查看官求處死刑,但一審判決說兇嫌仿佛有一絲悔意,良知還沒有完全耗費,判無期徒刑,蔡永清逃過一死。
之前蛇蠍女黃靖雯戕害同居男友,放血、分屍卻免死,民國101年台南湯姆熊遊樂場,10歲男童慘遭割喉,兇嫌曾文欽1、二審免死,缺錢花用劫殺女計程車司機,28歲嫌犯一樣免死。
殺了人該不應償命,法官決計,但是是否是真如殺人兇嫌曾文欽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到2小我也不會判死刑,有恃無恐!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高雄母女雙屍血案-兇嫌狠砍41刀-判免死-010700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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