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看報沒買是偷盜?黃姓須眉日前到台中市潭子區全家便利市肆看報紙、雜誌,卻遭店長與夥計阻止,傳播鼓吹「只看不買」是竊盜,另有客人贊同,黃男氣得對店長與客人提出中傷與恫嚇告知。

黃男描述,本月廿六日他到潭子區復興路一段的全家便當市肆翻閱報紙,夥計傳播鼓吹:「報紙不能看」,他道歉說:「對不起,我不知道報紙不克不及看」,又拿一本雜誌翻閱,夥計又說:「這個也不能看」,還把雜誌從黃男手上抽走。

黃男說,自稱是店長的人走過來透露表現:「我留意你良久,你來良多天,這樣的行為是偷盜!」

有人贊同:叫張安泰來…

兩邊在爭執時,一名女客人在場贊同說:「你來這裡看報紙很多多少次,就是你!」還有一位喝醉酒的漢子,可能是女客人的男性同夥,自稱是竹聯幫大老張安泰的弟弟,醉言醉語說:「叫張安樂來,開下去就好!」黃男認為「開下去」的意思是要開槍射殺他。

黃男於廿七日與廿八日,二度到豐原警分局頭家派出所報案,指控店長與女客人中傷,暗射他偷盜;另控告飲酒男觸及恫嚇風險平安罪,警方將請店長等人說明。

「沒攜出沒藏匿 沒犯罪」

頭家所昨天強調,店長可能只是嘴巴說說,並未指控黃男盜竊;別的,員警馳抵現場時,店員問警方:「把報紙雜誌拿到店內歇息區看,是不是犯法?」員警答覆,黃男沒走出店外,也沒藏匿報紙,無違法的地方。

消保官張百佑說,除非迥殊標示制止浏覽,否則不由止客人翻閱報章雜誌,假如翻亂報紙影響其他客人權益,夥計可恰當勸導,但以「竊盜」對待,相當不得當,恐引發爭議。

全家公關司理林翠娟則說,客人可翻閱報章雜誌,評估內容是否相符需要,店長並未提出竊盜告知,若有服務不周的地方,他們深感歉仄,並將增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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