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7日電)王姓須眉和聶姓女子成婚育有1子,王男因嬰兒哭鬧,將小孩摔到床上,聶女再把嬰兒丟到水泥地面致死,2人被依傷害致極刑告狀。

根據彰化地檢署今天公布的告狀書,王姓男人和聶姓女子成親後,聶女生下1名男嬰,不外王姓匹俦因家中經濟狀態欠好,無法承受經濟及生涯壓力,在男嬰哭鬧的時辰,此中1人就會把男嬰的頭部埋入枕頭、往床上扔和猛力按壓背部,男嬰也是以顱內硬腦膜出血。

民國103年11月,男嬰再度哭鬧,王姓須眉先將男嬰丟到床上,男嬰從床上滾落到地板,聶女再將小孩摔擲到水泥地面,致使男嬰就地昏迷,送醫急救後仍因傷重不治。

王姓夫妻在接管檢警詢問時坦承恒久虐待男嬰,檢方按照2人筆錄和彰化基督教醫院滅亡相驗呈報,認為2人涉犯刑法危險致死罪,依法提起公訴。1040317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男嬰丟床摔地面-父母傷害致死起訴-062420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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