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須眉提告指出,他十��前成親,妻子婚後常到大陸出差,兩邊感情變淡,很少行房;七年多前,老婆生下女兒,女兒逐步長大後,不僅很多親友指女兒不像他,乃至女兒也常說「還有一個爸爸」。

女兒六歲時與老婆外出遊玩,女兒返家後告知阿嬤說,她去另外一個爸爸家裡,媽媽在那邊洗澡、睡覺,還有燒飯,大家一路去麥當勞、公園玩,後來又逛百貨公司,另外一個爸爸也買玩具給她。

那時他愈想愈可疑,客歲初帶女兒到病院做DNA親子鑑定,成效證實女兒不是他生的,他不甘平白幫別人養女兒多年,質問老婆時,對方否認不安于室,他憤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經家事法庭調整後離婚。

吳指出,女兒誕生前約十個月至八個月時代,前妻頻頻自動找他行房,顯然是為粉飾出軌,所以以前妻在婚姻中外遇生女為由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時,前妻否定婚外情,辯稱當時因常到大陸出差、應酬多,可能遭人下藥迷姦而懷孕。

法官認為,遭人下藥迷姦應會報警或示知信賴的家人、朋友,吳的前妻提不出證據或證人,所言不足採信,認定她出軌懷孕生女。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6歲女露口風-驗dna揭妻出軌-183100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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