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社記者蔡沛琪台北6日電)新北市淡水李姓民宿業者,被控拐殺遊民詐領保險金。台灣高檔法院更一審今天判處李男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從民國94年起,以每名遊民新台幣3萬元至6萬元不等代價,以仲介工作為由拐騙遊民,進而拘禁,並以遊民的小我資料向銀行開戶詐貸上億元。

判決表示,李男在96年為解決數千萬元的欠債,安排女友與梁姓遊民假成親,由同夥宋姓須眉陪同前往中國大陸黃山旅遊蜜月,宋男等人趁黃山大霧,將坐在雕欄上攝影的梁姓遊民推下山摔死,假妻子過後以配偶成分申請理賠。

更一審認定,李男犯後飾詞抵賴,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假老婆坦承犯行,判處10年徒刑,宋男則因滅亡,而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1040506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涉拐殺游民詐財-男更審判無期-104336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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